劉夢熊案:預早得知劉將被捕 梁振英沒作指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1/12 12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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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,要求廉署終止對他本人之調查,涉妨礙司法公正案,法官今裁定被告劉夢熊表證成立,被告將於下午自辯。辯方呈交的第四份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,白韞六曾分別兩次口頭告知梁振英,廉署將會拘捕及落案控告被告,梁得知後,並無對白作出任何指示或查詢。

第四份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,被告所涉的詐騙東方明珠案,去年於高等法院獲判無罪。被告13年1月29日向梁振英發出第三封信, 副本抄送白韞六,廉署兩日後就本案首次諮詢律政司意見,並於13年2月20日正式拘捕被告。

根據高級刑事檢控專員覃民輝所指,於廉署拘捕被告前一兩天,白韞六口頭告知梁,廉署將會於2月20日拘捕被告,梁知悉後並無對白作任何指示。律政司於13年8月19日向廉署提供法律意見,指示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檢控被告,白同日告知梁相關事宜,梁獲知後沒有對白作任何指示或查詢。

而案件於13年11月申請終止聆訊時,被告首次向法庭透露第三封信的存在,控方亦首次得知,控方初時於庭上否認廉政專員收過該信,其後才證實特首私人秘書收過該信,但沒有轉交廉署,而白韞六收到該信後,一直保管,直至13年11月15日才將信件及信封交予廉署人員,控方翌日通知法庭找到該信。